四川城市职业学院
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学院各单位:
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开展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我院开展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:
1.申请教师须为我院在职人员。
2.学历要求: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,应当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。
3.普通话要求:中文专业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达二级甲等;非中文专业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达二级乙等。
4.具有《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(岗前)培训合格证》。
高等学校副教授(含副研究员)及以上教师职务、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、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《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(岗前)培训合格证书》,但应提交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》或学位证书复印件。
5. 通过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。
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,但应提交在校期间所学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。
6. 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。
二、申报程序及要求
1.网上报名
9月25日--10月10日(工作日7:30—23:30),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,登录“中国教师资格网”(www.jszg.edu.cn)进行网上报名。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出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(双面打印)并签名,完成所有申请材料的准备(见“申请材料目录.doc”文档)。
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注意:(1)填写学校名称时,须填写正确、完整,不能填简称;(2)要根据网站要求上传照片,否则无法进行确认。
2.个人申请材料准备
10月10日前,申请人将所有申请材料原件及证书复印件提交至所在部门进行初审,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所有复印件签写“原件已审,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”并签名,同时结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进行鉴定,并在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》上填写鉴定意见(盖学院质量部章)。
3.提交申请材料
10月10日-12日,申请人员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质量部。逾期未报送申请材料,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。
4.上报参加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
质量部收齐材料以后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及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查,参加省上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。统一测试的时间另行通知。
三、费用
教师资格测试费200元/人,上报申请材料时一并上交。
四、申请材料目录、申请所需表格见附件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行政楼401办公室 杨春英
联系电话:(028)84682191
质量部
2018年9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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